一、 发表在中国科协系统学术期刊中所有学术论文,必须在摘要后列出不少于4个关键词。 从技术角度考虑,没有关键词的论文应列入非学术论文类。
二、 这些关键词按以下顺序选择:
第一个关键词列出该文主要工作或内容所属二级学科名称。学科体系采用国家技术监督局发 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国标GB/T 13745-92)。
第二个关键词列出该文研究得到的成果名称或文内若干个成果的总类别名称。
第三个关键词列出该文在得到上述成果或结论时采用的科学研究方法的具体名称。对于综述 和评述性学术论文等,此位置分别写"综述"或"评论"等。对科学研究方法的研究论文, 此处不写被研究的方法名称,而写所应用的方法名称。前者出现于第二个关键词的位置。
第四个关键词列出在前三个关键词中没有出现的,但被该文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事或物质的 名称,或者是题目中出现的作者认为重要的名词。
如有需要,第五、第六个关键词等列出作者认为有利于检索和文献利用的其他关键词。
三、 各期刊编辑部对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学术论文的质量负有重大责任和义务。关键词 是 学术论文进入流通和引用的窗口,规范关键词选择有利于检索和引用。希望各编辑部提高对 此项工作的认识,深入开展编辑业务研究,精益求精,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刊物质量。
四、 各全国性学会和地方科协学会部在组织学术会议、学术论文时,请提醒作者参照此项规定执行。